李家同教授談:如何幫助小孩子打好英文基礎

一、資料來源:李家同(2004)。學好英文沒有捷徑,p79-84。台北市:聯經。

二、內容大綱:

1.反覆練習。
2.教會學生自然發音。
3.
多練習中翻英。
4.
在文法上,一定要小題大作。
5.
少考試,多做口頭練習。
6.
一定要向孩子解釋錯誤在哪裡。

三、大綱解說: 

1.反覆練習:

   
孩子對英文再沒有概念,也經不起你一再地反反覆覆。就以拼法為例,如果你一再地問孩子cat怎麼拼,他再不聰明,也有一天會記住的。


2.教會學生自然發音: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小孩子如果不知道何謂自然發音,就一定不會拼。我曾經叫一個孩子拼father,他居然寫出chair這個字,怎麼會呢?我研究了老半天,發現他雖然會發father這個音,卻不知道father這個字的發音其實分兩段:father。我索性做了一個實驗,趁他不備,問他mother怎麼寫,他居然寫下了father

    我花了一陣子教他如何能夠看字猜發音,從此他拼法大為進步,因為他常利用發音而猜字是如何拼的。

 

3.多練習中翻英:

    對於很多學者來說,中翻英乃是大忌,因為他們都認為我們應該用英文來想。但是,根據我的經驗,對於一個初學英文的小孩子,你不妨口述以下程度的句子:

     (1)
我是一個男孩。
     (2)
我的爸爸不是老師。
     (3)
我昨天沒有上學。
     (4)
雨己經停了。
     (5)
我從未看過這部電影。
     (6)
他不喜歡游泳。

     如果這個小孩子可以很輕鬆地應答,也不犯錯,他當然就會有成就感。

     這種練習也一定要反覆,絕大多數的孩子一開始都會覺得這些句子不容易的,久而久之,他才會知道正確的講法。

 

4.在文法上,一定要小題大作:

    這恐怕是最重要的了。我們老師不是沒有教英文文法,而是喜歡高來高去,反而對於學生的基本文法完全不注意,所以勸各位老師對於文法上的任何一個基本規則都不可「蜻蜓點水」地略過,而必須小題大作。也就是說,同學們犯了基本文法上的錯誤,一定要鬧得不可開交,這樣他以後才不會犯這種錯誤。

 

5.少考試,多做口頭練習:

    我們教小孩子英文的時候,應該儘量用口試、而不用筆試,所謂君子動口不動手也。最近在教幾個孩子英文,每一節課開始,我都會請他們口頭翻譯類似下列的句子:

(1)   他昨天沒有去學校。

(2)   我還沒有寫完報告。

(3)   他從來沒有去過美國。

(4)   我的爸爸不喜歡音樂。

(5)   我昨天買了三本書。

千萬不要看不起些簡單的句子。對初學者而言,要很正確的翻譯這些句子,並非易事。有好幾次,我的學生會脫口而出:I was not go ….,被我罵了幾次,就會用did not 了。

為什麼用口試呢?一來這樣可以使學生有成就感:前些日子,我的學生對於這些句,還在「亂講一氣」的階段,現在己是進入「絕不犯錯」的境界,他們當然「小人得志」矣!二來可以使同學們自然而然的會講英文,而且是沒有錯的英文。三來可以糾正學生的發音。

 

6.一定要向孩子解釋錯誤在哪裡:

     學生犯了錯,我們做老師的,不能只在考卷上打一個x就算大功告成。我們絕對應該盡力解釋給學生知道究竟是什麼錯,只有這樣,才不會一犯再犯。

 

附錄;德孝師的看法:


從文章中得知,李教授應是從其教學經驗中由感而發,其所提五大重點,心也同感。不過對於其中第3點多練書中翻英的部分,是否會造成學生習慣於「中文思考」,當使用英語文溝通時,因習慣而無法即時及準確使用英語文(美語);況且在某些情形,英語文(美語)用法和中文完全不同,許多時候只能意會,並無法直譯。

試想許多英語教學名師,是否真得有教了許多學習策略?還是提供大量的閱讀及口語的環境?雖未經過數據驗證,但大多名師只是提供後者,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對學生而言都是好事,並竟並不是每一位學生都要學好「英語」才能在未來有好「錢途」。文中提及一些特例,在比例中應屬少數,不能因此否定其他學生學習成就。

學習英語最主要關鍵在於「動力」,有人六十多歲才學好英文,也有人五歲多就完成,其原因在於行動背後的力量,這力量不管來自於本身或者其親人等……。畢竟英語文是全世界公認最好學的語言之一,不是嗎?

這只是讀這篇文章之淺見,不成熟之處,有待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