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十大閱讀權利
資料來源:2007.12.07國語日報12版-- 家庭文陳翠宜
林秀兒在動態閱讀GO!GO!GO!(可點選)中談到
孩子可以擁有的兒童十大閱權利如下:
1.不參與閱讀互動的權利。
2.不讀完一本書的權利。
3.不做讀書心得的權利。
4.再讀的權利。
5.選擇書籍的權利。
6.選用閱讀方法的權利。
7.決定閱讀意義的權利。
8.呈現閱讀意義的權利。
9.運用閱讀意義的權利。
10.批判閱讀意義的權利。
在孩子的閱讀過程中,
大人得用邀情的態度,
尊重孩子的獨特性,
讓孩子當主角,
允許孩子自行決定
以什麼樣的態度、方式來學習。
不一定要求孩子寫閱讀心得,
減少不必要的壓迫,讓孩子享受悅讀的樂趣。
讓孩子學會主動去逛書局、上圖書館,
多元的閱讀和越讀,
開拓孩子自己不同的視野。
讓孩子找到閱讀最單純的幸福與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