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十大閱讀權利

資料來源:2007.12.07國語日報12版-- 家庭文陳翠宜

林秀兒在動態閱讀GO!GO!GO(可點選)中談到

孩子可以擁有的兒童十大閱權利如下:

1.不參與閱讀互動的權利。

2.不讀完一本書的權利。

3.不做讀書心得的權利。

4.再讀的權利。

5.選擇書籍的權利。

6.選用閱讀方法的權利。

7.決定閱讀意義的權利。

8.呈現閱讀意義的權利。

9.運用閱讀意義的權利。

10.批判閱讀意義的權利。

在孩子的閱讀過程中,

大人得用邀情的態度,

尊重孩子的獨特性,

讓孩子當主角,

允許孩子自行決定

以什麼樣的態度、方式來學習。

不一定要求孩子寫閱讀心得,

減少不必要的壓迫,讓孩子享受悅讀的樂趣。

讓孩子學會主動去逛書局、上圖書館,

多元的閱讀越讀

開拓孩子自己不同的視野。

讓孩子找到閱讀最單純的幸福與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