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訊社簡介
資料來源:王永志(2004)。全球新聞神經大透視 。台北市: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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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一九二三年在廣州成立時,其實只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下面的新聞發佈單位。一九三二年蕭同茲社長將中央社遷出中央黨部,並且取得集黨政大權於一身的蔣介石委員長同意,「在不違背國法和黨紀的原則之下,能有獨立處理新聞的自由」,這在當年已是極為不易的突破。一九四九年中央社隨國民黨政府遷台時仍是黨部機構,到一九七三年則改組成為股份有限公司,變成黨營事業。隨著台灣政治的演變,民主法治的要求愈來愈高,黨營通訊社的路已走到盡頭,經朝野幾度的辯論、協商,終於在一九九六年依「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改制成為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終於能夠站穩腳步,重新再出發。
作為依法成立的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有法律明定的任務要執行,包括:報導國內外新聞,服務大眾傳播媒體;辦理對外新聞通訊業務,促進國際對我國之瞭解;與國際新聞通訊社合作,增進國際新聞交流。因為負有法定任務,所以它是一個國家通訊社殆無疑義,但它不是一個國營通訊社,它有直接的法律規範,服務和負責的對象不單是政府,還包括國會和社會公眾。同時因為它提供產品、收取費用,所以也是必須面對市場挑戰的事業體。更重要的,它是媒體,它必須遵守一個現代媒體的專業要求。事實上,中央社面臨各方面的挑戰還是相當嚴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