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台灣殖史的李旦

 

李旦(?~1625),福建泉州人,为十七世纪初旅居日本的侨领和大海商。李旦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但是在1621年顏思齊、鄭芝龍在台灣建立第一個中国人殖民地时,身为两人老闆的李旦是幕后的重要推手。1624年中荷两国在澎湖军事冲突时,李旦更是促成荷兰从澎湖撤往台湾的调停人。

 

李旦生于十六世纪末,年轻时赴菲律宾馬尼拉經商,生意做得很成功。李旦在馬尼拉受了天主教洗禮,有個洋名叫「Andrea Dittis」。

 

1603年,菲律宾的西班牙統治者屠殺馬尼拉的中国侨民,死者多达二萬五千人,生還者不到八百人。李旦幸运逃過了這一劫,不過財產和貨物都被西班牙人沒收了。李旦於是離開了馬尼拉,举家迁移到日本平户岛。

 

当时,旅居日本的中国侨民多集中在長崎、平戶,总共约有二、三万人,平戶的中国人聚集在今日平户岛户木引町一带,形成中国城或唐人街的规模,在那时候叫"唐人町"。连福建巡撫南居益都有所耳闻,他说:

 

"聞閩越三吳之人,住於倭者,不知幾千百家,與倭婚媾,長子孫,名曰唐市。"

 

朱印船主

 

李旦長袖善舞,和平戶的日本達官貴人们關係打的很好,拿到了德川幕府核發的「朱印狀」,就是經營國際貿易和遠洋船運的執照,是有名的"朱印船主"。

 

李旦有个要好的哥儿们叫欧阳华宇,住在长崎,和李旦非常要好,两人经常往来,也一起合伙做生意。李旦还有大兒子李國助、親戚二官幫忙打理生意,還有顏思齊、鄭芝龍兩個得力助手,在厦门还有个代理人许心素。李旦生意做得很大,貿易、海運、開墾、房地產啥的都搞。161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日本平戶商館成立,就是向李旦租房子當館舍。

 

从1614年到1625年間,李旦共发船十八艘,欧阳華宇发船五艘,目的地包括東京、交趾、呂宋、高砂(台湾)四地,其中前往台湾的船數就佔了一半,達十一艘之多,外销日本的工藝品和金屬,交易中國的絲綢、瓷器、茶葉,並收購台灣的鹿皮。通常一船的貨物,價值大約十萬兩白銀,以現今白銀價值來算,相當於一百萬美元,李旦生意规模之大可想而知。

 

唐人甲必丹

 

李旦不但生意做得大,在政商界和侨界的交遊也很广阔。日本人和外國人都稱李旦为『中國甲必丹』(China Captain),「甲必丹」是日本人對葡萄牙「Capitão」這個字的音譯,具有船長、司令官或首領之意,也將外侨領袖稱為甲必丹。平戶英國商館長柯克斯(Richard Cocks),於1620年3月10日寄給英国東印度公司的信中写到:

 

"Andrea Dittis(李旦)是時下在日本之長崎、平戶兩地及其他各地之所有中国人所選出之甲必丹,亦為主要之領導者。"

 

李旦和日本達官貴人们如平户藩主松浦隆信、長崎奉行長谷川權六、欧洲人英國商館長柯克斯(Richard Cocks)、荷兰商馆长史必克(Jacques Specx)、坎普司(Leonardt Camps)等人都有往来。1613年秋天他臥病在床,英国舰队司令沙利思(John Saris)及松浦法印之外孫佐川主馬頭信利等人,皆親自前往慰問。1617年夏天,他與英國商館人員等一同在領主松浦隆信之宅邸接受款待,領主隆信及貴族等亦屢屢受邀至其家中歡宴。1617年11月23日,李旦請小女兒的滿月酒時,歐陽華宇從長崎帶了五十幾個人來捧場道賀。

 

推动中国人殖民台湾

 

西元1615年,李旦開始到台灣尋找做生意的機會。鄭芝龍作為李旦的左右手,這段時間常跑澎湖、台灣。

 

英國東印度公司日本平戶商館長柯克斯(Richard Cocks),在1618年2月25日,給公司的報告信上寫到說:

 

『這兩三年內,此地華人開始與某些他們稱之為「高砂國」,而在我們的海圖上稱為「福爾摩沙」(Formosa),靠近中國海岸的島嶼進行貿易。船隻進入該地之處為漁夫群島(Pescadores,即澎湖群島),但僅容小船進入,而且只允許中國人通行和貿易。該島距離中國大陸約三十里格(1里格=5.556公里)範圍內,每次季風來臨時,中國人用小船航行兩三次。Andrea Dittis(李旦)和他的兄弟Captain Whow(歐陽華宇)是當地最大的冒險商。』

 

李但每年都有船到台灣,最多時一年有三艘,主要是運來日本工藝品和金屬,和他在廈門的合夥人許心素派来的船會合,交易中國的絲綢、瓷器、茶葉,並收購台灣的鹿皮。通常一船的貨物,價值大約十萬兩白銀,以現今白銀價值來算,相當於一百萬美元。

 

1621年,李旦出資主導,顏思齊領隊、鄭芝龍為副,率領十三艘船數百人,在笨港南岸(今雲林縣北港鎮)登陸,登陸後伐木築寨,總共建立了十個營寨,然後建屋闢田,在台灣建立了第一個中国人殖民地。李旦从日本大力支援台灣的移民基地,這年共派出三艘「朱印船」到台灣,為歷年來最多。隔年1622年,李旦的兒子李國助和親戚二官,也來到台灣。

 

中国人首先在台灣進行統治行為的,是民間企業的李旦集團,不是中國官方政府。李旦集團在北港地區的移民基地,聚集了大約有三千個中国移民。他們招募移民到台灣,並加以組織(編成十寨,各有寨主),供應生產工具(船、牛、耕具),提供武力保護,和部落頭目訂約劃界,向轄下移民抽稅、收租。勢力範圍從今天的北港到布袋一帶。

 

调停中荷两国在澎湖的军事冲突

 

1622年,荷兰东印度总督科恩(Jan Pirterszoon Coen)命雷爾生(Cornelis Reyrsz)率領艦隊十二艘從巴達維亞(今雅加達)遠征澳门。荷蘭艦隊攻打澳门失败后,7月10日转往澎湖,并派人到漳州向中國官方請求貿易許可,结果当然是被拒絕了。

 

荷兰人占领澎湖期间,中荷双方打打谈谈,福建出身的大海商們都插手了這件國際紛爭,包括福建廈門的許心素、鼓浪嶼的黃明佐,日本長崎的張敬泉、巴達維亞的蘇鳴崗等等。一直没有结果,最后福建巡撫商周祚遭到撤换。

 

總兵俞大猶的儿子俞咨皋,建议新任福建巡撫南居益,透过许心素找李旦出面调解。南居益后来記載道:

 

"今鎮臣俞咨皋言:泉州人李旦,久在倭用事。旦所親許心素,今在繫,誠質心素子,使心素往諭旦,立功贖罪,旦為我用,夷勢孤可圖也。臣因進巡海道參政孫國楨,再四商確,遂聽其所為。而倭船果稍引去,寇盜皆鳥獸散,夷孑立寡援,及大兵甫臨,棄城遁。"

 

1624年1月20日,鄭芝龍奉李旦之命,搭乘荷蘭船「好望號」(de Goede Hoop)由平戶啟程赴澎湖,擔任荷蘭人的翻譯(通事)。八月李旦也從日本平戶抵達澎湖,带来中國官方的条件,要求荷蘭人撤離澎湖,中國则默許荷蘭人移往台灣"候信"(等待季風)。

 

在李旦的调停下,8月22日宋克和俞咨皋達成協議。8月26日,荷蘭人開始拆城撤離澎湖,鄭芝龍隨荷蘭人一同前往台灣。8月27日,鄭芝龍抵达台灣和顏思齊會合,領船加入了荷蘭人的船隊。

 

这场国际纷争终于落幕,中国收复了澎湖,荷兰得到大员这个据点,至于荷兰要求的贸易,当然是由李旦获得代理权。9月12日,李旦隨中國軍隊回廈門,一方面复命,一方面准备荷兰人要的货物,然后又於11月14日前往台灣。

 

1625年初李旦在台湾时,托荷蘭船带了封信给巴達維亞的甲必丹蘇鳴崗。七月,李旦在台湾染上了疾病,他匆匆忙忙返回日本治疗,但病情并未好转,8月12日 李旦在平户去世。没多久顏思齊也在台湾去世。李旦集团瓦解,鄭芝龍和許心素瓜分了台湾和厦门的事業,在日本只留下了庞大的债务给儿子李国助。鄭芝龍接收了台灣的产業和人马,脫離荷蘭人自立門戶,組織武裝走私船隊,最后击败群雄成为台湾海峡的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