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四年學年度第二學期校長會議摘要
一、縣長講話--觀光.人倫.游泳
資料來源:澎湖縣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校長會議王縣長乾發講話
內容摘錄:
1、觀光海島都會:土地整合編訂規畫,引進五星級大飯店於第三漁港、縣府於機場成立補票中心公平解決機票補位問題。
2、人倫道德教育:影響人生思維,使長幼有序、知書達理、進退得宜。
3、游泳納入課程:澎湖為海島,過去兒童都會游泳,應規畫納入課程。
二、教育局各課報告重點摘錄
資料來源:澎湖縣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校長會議研討會手冊(陸續增加教育局網站新資料) 紅色表示到期或新公布的!
類別 | 期限 | 內容 | 備註 |
行政 | |||
2/22 | 交學校行事曆 | ||
2/24 | 申請學生平安保險補助款。 | ||
3/31 | 課程計畫暨課程評鑑四月份辦理網路評鑑及到校訪視。 | ||
教師教育訓練費補助資料檢附齊全合規定。 | |||
落實資訊安全通報,以免造成困擾。 | |||
教師若發生體罰學生事件不得考列四條一款。 | |||
95學年度擔任一至四年級數者未參加94年度培訓者補訓。 | |||
輔導團分區研習任課教師務必參加,其它教師自由參加。 學校之週三進修特別留意配合--4/12英語(小門)5/17生活(內垵) | |||
總務 | |||
2/15-- | 2688之2月份薪資印領清冊請儘速送府請款-需辦理勞退提撥本次申請請將1.2月份之勞退提撥一併計入。 | ||
2/15-- | 鄉土教師跨校交通費每人總計3000元,由1所學校代為申請。 | ||
2/17 | 學校電腦數量調查(表二--表五) | ||
2/17 | 申請電話費用計帳週期改為第一週,以便12月份帳單能於當月出帳。 | ||
2/27 | 自95年1月1日起,辦理2688代理教師退休金提撥,於2月份印領清冊請領本款項。 | ||
3/10 | 貧困學生午餐費及燃料費印領領據及統一收據送府(家庭突遭變故及清寒者附家庭訪視表)。 | ||
3/31 | 午餐輔導考核將於下學期辦理,注意廚工管理、地板乾燥、儲藏室清理、訂定契約。 | ||
12/31 | 經費預算照額度執行,若需變更二週內報府核備。年度預算12月31日前完成。 | ||
12/31 | 教育優先區於校定金額內確實辦理,12月底完成補助款申請,資料應全齊全合規定。 | ||
收費方式告知家長。 | |||
午餐水電費設分攤比例。 | |||
替代役交通費依規定時間請領。 | |||
財產定期保管清點並善加利用。 | |||
教務 | |||
2/17 | 教科書驗收報告表交文澳國小。 | ||
2/17 | 開後上中輟生通報及復學系統登錄學生總數維護並定期通報學生轉學資料異動。 | ||
2/17 | 代分發西嶼區閩南語教材。 | ||
2/24 | 落實學校本位之教師在職進修模式,開學二週內送教師進修計畫。 | ||
2/24 | 課程計畫以學期辦理者二週內送府核備。 | ||
2/28 | 閩南語教科書驗收報告表交龍門國小。 | ||
3/15 | 東森獎學金申請(一名500元) | ||
4/30 | 兒童文學創作徵文參賽逕送龍門國小。 | ||
5/1 | 科展五月份於石泉國小辦理。 | ||
5/17 | 教育部抽測四、六年級學習成就。 | ||
落實閱讀計畫,中小學生每年至少閱讀30本以上優良讀物。 | |||
國立教育資料館製作英語、數學、自然85單元數習影片善加利用。 | |||
加強學生資料管理,以免造成家長及學裡困擾。 | |||
鼓勵學區民眾報考力鑑定考試。 | |||
各學習領域課程不得移作其它領域授課之用且需由專長教師擔任授課。 | |||
落發現本縣自編鄉土語言教材有錯誤或不妥處以書面(含電子檔)提供編委會。 | |||
特教 | |||
2/16 | 2/16日前上特教通報網更新學校.教師.學生資料 | ||
辦理教師校內進修--特教知能研習三小時。 | |||
特教學生普查擬於本年實施。 | |||
訓導 | |||
2/24 | 中小學運動會。 | ||
2/28 | 交通安全自評表3、4月間到校訪視執行情形。 | ||
3/31 | 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開會一次紀錄送教育局。 | ||
5/31 | 送認輔教師名冊及訪談紀錄表10張。 | ||
建制校園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通報機制。 | |||
實施性侵害及家庭暴力防治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 | |||
辦理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或活動每學期至少4小時。 | |||
實施家庭教育4小時。 | |||
參加兒童節系列活動。 | |||
3月及5月辦理男女童軍大會。 | |||
加強學生生活倫理教育。 |
三、議題討論內容摘錄
資料來源:澎湖縣九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校長會議研討會手冊
1.加強倫理道德教育實施方案
決議:由國中小10位校長組成專案小組討論重擬方案。
2.國中小學生獎懲規定案
決議: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之1規定教育局訂定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獎懲規定。
各校修正校規自訂學生獎懲規定,國小部分應予輔導避免懲處。(另:楊石明課長補充說明:輔導管教辦法已廢止)
3.推動成人基本教育工作案
決議:於志清國中設立成人教育(終身學習)資源中心規畫整合。
4.推動永續校園,落實環境教育案
決議:設中心學校於望安國中。
4/19辦理相關研習。
5.提昇本縣學生游泳能力方案
決議:由教局召集體育會及國中小代表校長研議後辦理。
6.設置教師研習中心附設離島教師研習宿舍案
決議:與中正國中研商設於該校之可行性後規畫辦理。
7.成立澎湖縣行動圖書館並推動閱讀教學案。
決議:書籍採購由龍門國小負責採購79套,每套34冊,每套分裝二箱。
圖書網路系統建置由縣網中心辦理。
行動圖書館設於中山國小,辦理各校借還書業務。